食品包装袋上应该包含以下标志和信息:
1. 食品名称: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。
2. 配料表:列出所有成分,包括食品添加剂,并按重量或体积的降序排列。
3. 净含量和规格:标示食品的净含量和规格。
4. 生产者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5.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:或者标示最短保质期和“在此日期前食用”等字样。
6. 储存条件:如“请存放于阴凉干燥处”。
7.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(如果适用)。
8. 产品标准代号:指生产该食品所执行的标准。
9. 营养标签:对于大部分预包装食品,需要标示营养成分表,包括能量、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(NRV)的百分比。
10. 特殊说明:如有必要,还应标示食用方法、致敏物质提示、转基因成分等信息。
此外,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—2011),如果食品标签或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、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,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。如果使用了食品添加剂,应当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予以明确标注。
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,应当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,也包括包装(或灌装)国家或地区名称。如果食品礼盒中有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组合在一起,应以标示最早的生产日期。
以上信息应确保真实、准确,不得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。食品标签已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交流的重要手段,任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介绍,都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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